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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都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2日 15:40:35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6月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宁都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宁都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在整改上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的认识,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真正发挥教育民警、正风肃纪、凝心聚力的作用,树立宁都公安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纵深发展。

(二)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达压力。自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强化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与队伍教育整顿(“两整顿一提高”)暨“警风建设年”“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精准发力,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履行局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逐项督促落实。

(三)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实效。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大会,并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委关于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116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抽调人员成立整改办,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强化督导调度,对巡察整改工作采取周督导、周通报,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项督察方案》,成立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的交叉督察组,实时跟踪问效,对问题认领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单,督促整改“销号”,对整改不力、被动应付、弄虚作假的,坚决追责问责,绝不迁就。

(四)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效。积极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形成工作推进机制,作为长期性、战略性安排锲而不舍抓细抓实,借整改之势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同时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宁都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宁都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宁都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宁都县公安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宁都县公安局借调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14项制度,并抓好刚性执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一)关于“政治建警有差距,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深入”问题。

1)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2020年8月至12月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宁都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局党委中心组每月学习日制度,每次安排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切实提升学习质量。

2)针对抓队伍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局属各单位坚持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日活动。强化民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民警政治意识,引导民警牢记使命任务,忠诚履职。二是分3期开展民警政治轮训暨轮值轮训工作,组织开展江西政法干警政治理论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刚性执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三报告”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日常督查内容。二是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2.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4)针对政治规矩意识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民警规矩意识。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党总支)、单位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日学习内容,开展常态化学习,增强民辅警“四个意识”。

5)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局党委会、行政会议事决策等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荐使用干部。二是根据市委巡察组边巡边改要求,研究出台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宁都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宁都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拟上会议题需在会前报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未经会前审定的事项不得临时上会讨论研究。

6)针对重大决策部署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上级考评细则,结合本局实际,拟定局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细化对单位和民警的考核考评,局考核办加强督导检查。二是成立局督察委员会,聘任了5名同志为督察专员,加强对上级部门及局党委有关决策部署的跟踪问效。三是交管大队按照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重新修改制定大队2020年度考核方案。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交管大队党总支对考评成绩后五名的科室队负责人进行约谈。

3.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7)针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党委每月调度一次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强化警力保障,全力开展案件攻坚和线索核查,并对涉黑涉恶线索重新梳理和调查核实。三是强化后勤保障。拨付工作经费,配齐执法车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开展社会宣传。五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开展了11次“一案一动员”会议,通报案情,征集线索,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形成强大震慑力。六是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我局以巡察整改为有力契机,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公安业务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开展了“秋风行动”“2020赣鄱百日缉毒”、打击“黄赌毒”和网络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确保了宁都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2020年前三季度,我局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完成了 “案件清结”“逃犯清零”“线索清仓”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全市排名第一。

8)针对线索摸排和核查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线索摸排考评机制,将线索摸排纳入各科室年终考评内容。二是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实现“一线索一专班”“五级审核把关制”“公检法会商复核机制”,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彻底核查,顺利完成了“线索清仓”目标任务。

9)针对深挖彻查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宁都县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在案件侦办和线索核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或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并建立相应移送清单和台账。

(二)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有差距,作风顽疾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印发了《2020年宁都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和各党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三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民警和辅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召开了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队伍教育整顿(两整顿一提高)暨“警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

11)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民辅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了问责力度。二是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警示全体民辅警遵纪守法。三是加大督察力度,由局督察委员会对局属各单位有关市委巡察整改、队伍教育整顿、国庆安保、纪律作风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12)针对民辅警违纪违法现象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民警的法纪教育,每半年开展1次三级谈心活动。二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全局民辅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教育警示全体民辅警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在全局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四是严格落实《宁都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开展警用车辆规范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五是要求全局各单位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深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关于“党委抓基层规范化办案力度不够”问题。

13)针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严格整治民警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在全警轮值轮训工作中,通过组织观看《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等形式开展了3期文明、规范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规范化执法能力水平。

14)针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根深蒂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坚持每周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站位和思想高度,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二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严格整治过度执法、趋利执法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每半年对办案单位进行1次执法检查,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等趋利性执法现象发生。

15)针对依法行政、落实执法办案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法制培训实施办法》,在2020年全警轮值轮训工作中举行了3期执法办案业务培训。二是组织190余名民警分三期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切实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组织办案民警旁听法院庭审,提升办案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16)针对个别案件在未刑事立案的情况下进行了讯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赖某某保险诈骗等案件的办案民警向党委作出检讨。二是法制大队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全局刑事、行政案件通过“一案一码”系统每周巡查1次,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办案人员整改到位。

17)针对应退未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法制大队牵头,对所有延期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情况,召集相关办案单位查清案情,提出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组织各办案单位针对保证金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已超期的取保候审(财保)案件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处理。法制大队严格把关,案件作出处理时督促办案单位依法对保证金一并作出处理。
    6.关于“作风纪律意识不强”问题。

18)针对“散”的作风顽疾仍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整治作风顽疾纳入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民辅警纪律作风教育。二是通过“百万警进千万家”大走访、警民恳谈会、向人民汇报工作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队伍纪律意识明显增强,队伍整体形象得到较好提升。

19)针对民调评警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宁都县公安局“双提升”暨“民调评警”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及奖惩办法,对民调评警弄虚作假行为或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经查证属实,对考评对象取消评比排名资格并严肃处理。二是局双提升办2020年共下发工作通报4期,推动全局“双提升”和“民调评警”工作。

20)针对年度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材料审阅把关,科级干部的年度五述报告材料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年度五述报告材料由局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对述职报告材料质量不高的不予审查通过。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2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宁都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财务工作日常监督管理。二是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及内勤人员进行了财务、车辆、政府采购、涉案财物管理等业务培训。

22)针对交管大队将干部职工体检费与中医院房屋租金冲抵等违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交管大队长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场地租金进行社会评估,公开出租,对涉案车辆的施救费、停车费统一打包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

23)针对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交管大队长和有关分管局领导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同时责令交管大队有关班子成员向党总支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基建管理制度,未经政府采购的,一律不予支付。

2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有关局领导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二是对局属各单位违规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励金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并已全部追缴退还。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问题整改情况

8.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突出”问题。

25)针对党建工作边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局党委召开会议听取了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每名班子成员挂点联系1个基层党支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召开全局基层党建“三化”建设PPT讲解竞评会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有效推动全局基层党建工作发展。

2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党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深刻认识。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开展批评要敢于揭短亮丑,摒弃“老好人”思想,相互批评做到直奔主题,红脸出汗,体现“辣味”。三是在会前严格审核材料,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党委书记审阅把关,对问题查摆不深刻、批评意见没有“辣味”的材料不予审查通过。四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分管县领导、县纪委和县直属机关工委同志到会指导,确保了民主生活会高质量、有成效。

27)针对2019年个别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二是对班子成员在2019年度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活动的问题,纳入局党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涉及的个人作表态发言。

28)针对2019年个别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没有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就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等内容进行重点辅导。二是成立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建工作指导小组,联合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项督察工作组,派员指导监督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对不规范、不严肃、走过场的立即叫停,对现场改正不到位的责令重开。三是局属各党支部召开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规范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逐一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起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29)针对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宁都县公安局“基层党建规范年”活动要求,成立了全局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基层党支部落实“三化”建设专项经费,全力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全县基层党建“三化”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在全县公安系统推广。二是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就规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3+X”模式主题党日、换届选举、党费收缴、意识形态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辅导。结合政治轮训对党务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对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督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限期整改。

9.关于警力配备不均衡”问题。

30)针对2018年以来,局扫黑办借调基层派出所警力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了《宁都县公安局借调民辅警实施办法》,已逐步将扫黑除恶工作抽调的民警派回原单位上班,并坚持严格规范从基层派出所抽调警力。二是对新招录的民警优先分配至基层派出所。三是森林分局转隶至县公安局的民警,全部分配至基层派出所。

10.关于干部人事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

31)针对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组织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已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副科级实职干部报请县委组织部建议安排轮岗。经县委研究决定,提拔、交流、轮岗我局一批科级干部。

3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宁都县公安局干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认真梳理出宁都县公安局股级干部任职满五周年以上人员名单,由局党委对符合轮岗条件的股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并按组织程序向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做好任用前报备工作。

(四)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整改有欠账”问题整改情况

1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33)针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坚决,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对市委第五轮巡察公安系统共性问题的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4个问题开展整改。二是在全警轮值轮训工作中,通过组织观看《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等形式开展了3期文明、规范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规范化执法能力水平。三是研究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研究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三报告”制度。此外“政委、教导员缺配,干部长期未轮岗”问题整改正在稳步推进中。

34)针对巩固整改成果长效机制不健全,巡察反馈问题改了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了《宁都县公安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宁都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宁都县公安局借调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宁都县公安局股级干部管理规定》等14项制度,并抓好刚性执行,防止问题再发生。二是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将整改工作纳入绩效和干部考核内容。三是严格执行公安局各项规章制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

12.关于“党建调研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35)针对各总支(支部)对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宁都县公安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江西省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三是严肃规范开展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局党委认真规范审定党员评议结果。

36)针对多个党支部仍存在“三会一课”记录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员政治学习与教育,坚持“3+X”集中学习模式,提升学习效果。强化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不实的党支部书记,责令其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1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短板”问题。

37)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材料,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材料报局党委书记审阅把关,对检视问题不彻底、问题查摆不深刻的一律不予审查通过,并责令重写。二是2020年8月21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党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深刻认识。

38)针对“两个梳理”不全面,未将市委第五轮巡察市公安共性问题纳入梳理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市委第五轮巡察市公安共性问题纳入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责令相关责任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39)针对“黄赌毒”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宁都县公安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和《宁都县公安局组织开展“赣鄱百日缉毒”专项行动方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黄赌毒”案件的查处力度。目前,我县“黄赌毒”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明显降低。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全面深刻整改,宁都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长期坚持,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

1.围绕重点难点,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创造条件,积极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工作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2.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与长效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确保问题不反弹。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3.紧扣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综合运用,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政治建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推进党的建设、队伍管理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民警执行各项警纪警规的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7-6827731;电子邮箱:ndxgaj6277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