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6月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抓整改
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的巡察,是对我院党组贯彻落实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这既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也是促进我院事业发展的需要。市委第八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爱护。对于这些问题,院党组完全认同,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峻认真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院党组迅速周密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巡察整改
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院党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素养的重要考验。巡察整改中我们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9次、院务会1次、全院干警大会2次,层层传导压力,专题研究、部署、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组织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的4类10项共29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经过反复酝酿修改,制定了《中共宁都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一周一调度,负责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履行主体责任,狠抓巡察整改落实。院党组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的原则,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定期听取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对反馈的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照拟定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亲自抓部署、亲自抓协调、亲自抓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实效。院党组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自觉将巡察整改与“两整顿一提高”行动相结合,坚持全面整改与突出审判执行工作和群众满意度低等重点问题的整改相结合,力求整改取得实效。经过整改,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得到提升。在干事创业方面,提振了奋勇当先、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了从严管理、创新发展的水平。经过整改,我院的整体工作水平也得到了有效提升:一是我院审判质效有了一定的提高。二是党建工作“三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三是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干警上下班、会风会纪、窗口服务、庭审规范化等方面持续向好发展。四是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巡察以来,共制定、修订制度21个,废除了一些不规范、不合要求的内容,管理水平更趋科学。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抓整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1)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中共宁都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积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日制度,做到坚持学习常态化。二是加强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安排若干人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
(2)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仅以提纲式传达为主,学用结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了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并安排了部分班子成员进行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二是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7月份以来,我院各部门共完成了5次政治业务学习,院政治部按要求对各部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3)针对“学习强国”平台监督管理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已于8月份制定并印发了《宁都县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学习制度》,并坚持每周不定期公开全院干警“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对“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偏少的干警查找原因,并加以督促提醒。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有偏差”问题
(4)针对审判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宁都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暨绩效奖金分配办法》,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考评机制。二是制定《宁都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方案》,于9月份在全院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对员额法官庭审、书记员记录、法警技能进行评比,进一步推动全院干警业务水平提高。三是加强办案日常监督管理,审管办在案件临近审限时及时对案件承办人发出预警提示,进行人工催办并全程跟踪督促。四是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对所有已结案件均要移送审管办评查,对“发、改、再”案件实行二次评查。五是依托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干警业务知识学习,7月份以来,共组织干警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民法典》10次。六是坚持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统一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发挥审委会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质量把关和指导。
(5)针对执行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被执行人县域外房产信息的查询处置力度,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二是强化终本案件管理,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增强执行案件终本工作透明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终本执行程序管理规定精神,做到终本前必约谈申请人,终本案件需呈报执行局负责人审批,对已终本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并建立台账。
(6)针对执行质效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终本案件进行摸排和清理,确实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需要恢复的及时恢复执行。二是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通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7月份以来,开展了“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黑财清底·利剑出击”、“一乡一镇一清”等专项行动。三是加强与县交管大队的沟通协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我院已于7月份在执行局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方便开展机动车司法查封与解封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执行效率。四是加大执行威慑力度,依法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嫌拒执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7)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一案一策”,对“非吸”案件可供执行的财产重新进行清理,并加快财产处置速度,对于争议不大、已查控的财产及时移送评估拍卖。二是对于被执行人难以清收的债权,参照银行清收方式,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交由债权人代表、会计师、律师等人组成的理事会清收。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8)针对党组管大局、保方向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宁都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了《中共宁都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界定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提高院党组的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二是已于8月份废除《关于货物、房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制定了《宁都县人民法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9)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院领导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力度,院长于8月份带头主审涉黑案件并已结案。二是加大线索摸排,各部门坚持每案向案件当事人(律师)发送告知书,拓宽线索来源,并将收集的线索及时向院扫黑办报送核实。三是充分利用审判职能,通过罚金、追缴违法所得等方式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的经济基础,并加强与执行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移送执行。四是加大“打财断血”执行工作力度,优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工作,对标的较大的案件成立了执行专班,并自8月1日起,我院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0天的“黑财清底·利剑出击”专项执行行动。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份制定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二是院党组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自媒体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媒体。
(二)关于“管党治党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11)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警已于9月份开展了廉政谈话。院党组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部署工作。二是院监察部门已于8月份制定了廉政责任清单。三是监察工作主动靠前,做到常督促常提醒,对于反映干警有问题的来信来访,及时展开调查核实,坚持事前教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
(1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邀请其派员列席党组会。二是加大对干警违纪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
5.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13)针对管理不严纪律松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抽查发现迟到的干警予以全院通报的处理,并对所属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进行了约谈,干警通报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已完善并修订了《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要求全院干警一律须指纹打卡。采取由院领导轮流带领监察、政治部干警对全院干警上下班、人员在岗、庭审规范、窗口服务、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发布督查通报。
(14)针对“怕慢假庸散”顽疾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份制定《宁都县人民法院关于上诉案件移送管理规定》,指定专人对移送上诉案件做好登记台账。二是加强案件评查,审管办已在每月制作的评查通报中对法律文书等案件质量出现的瑕疵予以通报。三是已重新修订绩效考核方案,并将法律文书瑕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审管办已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15)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了自查,院党组今后对津补贴发放将依纪依规严格把关。二是加强了对院领导和关键重要岗位人员的纪律观念教育,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其他钱款的现象发生。
6.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16)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8月份重新制定了《宁都县人民法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坚决杜绝拆分工程、规避政府采购、违规直接发包等问题。
(17)针对标的款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份制定了《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款管理办法》,加强对标的款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全面清理未发放的标的款,对尚未发放的立即安排发放,对确实无法发放的办理提存或延期发放手续,对标的款清理工作建立清晰台账。三是对于2017年至2019年间有部分标的款打入干警个人账户的问题,我院已逐笔进行了核实,除个别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核实外,其余均已转执行费或付给申请人。四是对于新立案的执行案件,严格执行关于标的款发放“一案一账户”的规定,按规定及时向当事人发放标的款,坚决杜绝标的款汇入本院干警个人账户的情况,禁止本院干警代领标的款。
(18)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份修订《宁都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宁都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及食堂管理。二是成立往来款清收小组,于9月30日前对暂借款进行了逐笔核查,并对已报销或已清收的款项进行核销,对于尚未清收的款项,要求经手人作出情况说明,并严格依据本院财务管理规定继续进行全面清收,除特殊情况外,一并追缴孳息。
(三)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9)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年2月份党组研究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的基础上,院党组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听取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已制定《关于建立党建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要求院党总支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督查,年终开展考核,并对督查和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20)针对学习教育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各支部均按照“3+x”模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院党总支对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2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精心组织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有“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已严格按要求召开了“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日”制度,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7月份以来,已开展5次“党建工作日”活动。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院党总支已于8月份对2017年以来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大检查,并向各支部书面通报检查情况。
(23)针对换届选举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8年我院换届选举程序进行重新检查,已在8月份向县直属机关工委报送对二支部重新举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批复后二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按规定程序完成了支委委员选举。
(24)针对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份已对全院聘用干警信息进行采集,完成对聘用人员政治面貌的调查摸底,及时将党员身份聘用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并根据其所属部门划入相应党支部。二是关于驻村第一书记仍担任二支部支委委员问题,已在8月份向县直属机关工委报送该第一书记所在二支部重新举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批复后二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按规定程序完成了支委委员选举,该第一书记未再担任支委委员。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25)针对审判团队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配备距离标准差距较大的问题,充分利用现有编制资源,尽最大限度招录法官助理,整合内部资源,尽量缩短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配备标准的距离。
(26)针对轮岗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今年内设机构改革,已调整中层干部二十余名。
(四)“政治敏锐性不强,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0.关于“脱贫攻坚巡视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7)针对脱贫攻坚巡视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重新对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共性问题和省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制定了整改方案,组织了查摆,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部门。一是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将该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各部门政治业务学习日的范围。二是加强了对扶贫工作的调度,要求坚持“四个不摘”,根据工作需要到村开展扶贫工作、定期上门做好家访工作。三是加大工作督查问责力度,对作风漂浮、工作履职不力在全县排名靠后的干警给予提醒谈话。
11.关于“巡察法院共性问题整改差距较大”问题
(28)针对巡察法院共性问题整改差距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院《关于法院系统共性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中涉及的未上报后续整改情况的16条整改措施的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并按规定上报。二是严格对照市委第五、六轮巡察法院系统指出的共性问题,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共性问题再次进行逐一查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按时序推进整改。
12.关于“审计整改落实‘挂空挡’”问题
(29)针对审计整改落实“挂空挡”问题
整改情况:市审计指出的“未进行政府采购”“加班费列入月工资基数发放奖金”等问题,再次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久久为攻,确保整改取实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全院上下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巡察整改措施的落实,21项建章立制已形成了制度成果,建立了长效常管机制,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市委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巡察整改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整改任务只是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有的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后,需要防止问题反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反馈意见,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我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工作。
(一)持续抓好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强化党员干警党的意识和政治意识,筑牢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关键少数和要害部位重点监督,着力纠正干部管理不严、纪律松驰,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严格落实岗位廉政责任清单,促进内部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不断增强干警的法纪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进一步抓好后续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市委、市委巡察办、县委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继续对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措施和整改时限,加大整改力度,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紧盯不放,加快推进,坚决完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强化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堵塞漏洞,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非吸”案件的执行方面,要加大“非吸”案件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着力提高“非吸”案件执行到位率和执结率。
(四)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对明确完成节点的任务,按照时间要求积极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构建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干警的公平正义意识,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7-7296762,电子邮箱:ndfyggyx@126.com。